取消社保卡后,里面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回:
销卡业务
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待遇科办理销卡业务。
工作人员会打印《社保销卡通知单》。
持《通知单》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市辖区网点办理销卡手续。
工作人员将持卡人医疗账户注销,并在十个工作日后将医疗账户剩余金额,加应计利息,转入持卡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
转移余额
如果社保卡内的余额较多,可以选择将余额转移到持卡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或进行提取。
办理销卡业务后,余额通常会退回到个人社保账户中。
退保申请
参保人向保险关系科提出退保申请。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受理申请。
核定退保待遇后,单位或申请人按约定时间回去取回《养老保险退保核定单》,并办理退保领款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卡上的钱一般是不可以退的,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如出国定居、死亡、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才能退还个人缴费部分。单位交的部分通常是不能退还的。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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