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的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如下:
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6%,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工资收入的3%按月征收。
报销比例
自行就医: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支付
转诊:
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50%
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35%
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门诊抢救:
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70%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60%
急诊:
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社区首诊:
到社区首诊比例为70%
经社区首诊转诊至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
对于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其在社区门诊就诊的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即由70%提高至75%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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