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限额如下: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依据金额不同而异。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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